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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于2004年3月与一经纪公司签署了演艺经纪合同,合同中规定该经纪公司全权代理我的演艺相关事宜,并以最大的能力帮助我的演艺事业的发展,我每接一部戏收入的20%要给与公司,合同期限为两年,如我违约则按照我的年收入*2*剩余年限进行赔偿,但没有提到公司违约的解决办法.4月份公司与我签署一部戏的合同,合同中表明该戏将于2004年4月-7月拍摄,但直到现在这部戏也没有拍摄.这4个月我没有做任何其他安排,全部用来等待此戏的拍摄.7月后没有消息我就通过朋友接到了另一部戏,现已拍摄完毕,我也已经将收入的20%给与了公司.直到现在公司没有给过我任何形式的宣传和戏.现在我又自己接到了另一部戏,我认为公司已经违约,他并没有尽任何努力帮我宣传,所以准备终止合同,并且不在支付这部戏的佣金.

证券投资
2005-01-25 21:3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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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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