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五岁上户口需要带以下证件:
1、父母双方的《居民户口簿》;
2、《出生医学证明》《出生医学证明副页》,出生医学证明书》(第二联限本市医院出生婴儿);
3、《
收养登记书》及《收养登记证》(复印件)上并加盖本市、区(县)民政局收养登记专用章(钢印)(指收养儿);
4、《
结婚证》;
5、《计划外生育申报出生证登记证明》(指第二胎及以上);
随父报户口、须出具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籍证明》及《居民身份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户口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