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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收件人,朋友寄东西我,我一直没收到件,快递公司遗失了件,应该怎么样赔付

损害赔偿
2020-11-26 08:04:10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法律规定,报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毁损的,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毁损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毁损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自费的三倍;挂号信建丢失、毁损的,按照所收取自费的三倍予以赔偿。
  • 根据《邮政行业标准》的规定,同城快件为3个日历天;国内异地快件为7个日历天;港澳快件为7个日历天;台湾快件为10个日历天;国际快件为10个日历天。如果超出上述时限,则属于快递彻底延误,消费者可以视为快件丢失,而有权要求快递公司作出赔偿。鉴于快递公司在15天内仍未能将货物交至客户手中,也就可以要求其赔偿实际损失。法院遂作出判决快递公司承当赔偿责任。
  •   快递公司合同中有多项霸王条款,如不主动提供发票,客户要亲自上门索取。因延误送达造成间接损失,快递公司不承担责任。节假日造成延误,快递公司也应承担责任。  应主动提供发票  不少快递公司规定:有发票需求的散单客户,请在付款后1个月内持运单原件向本公司索取发票。  快递公司不主动为顾客提供发票,必然会令顾客为索取发票额外损失时间、交通费等,如果这一规定使顾客放弃索取发票,会造成国家税收损失。  根据消法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商业惯例向消费者出具发票等购货凭证。因此,快递公司应当及时、主动向客户出具发票,如不能及时提供,应当对客户索取发票所产生的合理费用进行赔偿;快递公司拒不出具发票的,消费者可以向消协投诉,也可以向税务部门举报。  遗失应负“后续”赔偿责任  快递公司为减轻责任,常常这样规定:本公司对由于物品运送的延误或遗失所造成的任何间接损失或其它附随损失不承担责任。  “这种条款属于典型的不平等格式条款。”专家指出,根据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因此,如果有合理的间接损失,快递公司仍要赔偿。  交寄物不得自行处置  如果快递送不到,快递公司该怎么处置?快递公司规定:无法投递和返还的交寄物,自收寄交寄物之日起60天后,承运人可自行处理。  依据物权法,快递公司无权自行处置顾客财物,应该依法提存。如果客户一直不领取物品,可以依法拍卖、变卖,其所得价款快递公司可以优先受偿。  延误送达应全免运费  “双11”过后,不少消费者迟迟盼不到快递公司送来商品,快递公司理由是“交易爆棚,人工不够”,很少有快递公司对此作出赔偿。  细查快递公司规定:由于承运人原因延误每满一个工作日给寄件人减免本票运费10%,但减免总额最高不超过本票运费的40%;因节假日造成的延误,承运人不承担责任。  我国快递服务标准规定,同城快件为3个日历天,省内异地和省外快件为7个日历天,如果延误,赔偿应为“免除本次服务费用”。  对于节假日造成的延误,应当分析原因,如果是收件人原因,比如写的收件地址是单位,节假日期间因为放假休息而不在单位无法接收的,快递公司不承担责任;如果收件人在节假日期间完全能够正常接收货物,因为快递公司的原因造成延误,快递公司仍应承担责任。
  • 财产损失的赔偿方式: 1、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赔偿。

    对于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财产权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行为,属于物之失去控制,与之相适应的最好赔偿是返还财产。

    2、查封、扣压、冻结财产造成的赔偿。

    查封、扣压、冻结财产的,应当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应当返还财产损坏的,能够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国家承担赔偿责任,按照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3、财产已经拍卖的赔偿。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财产实行违法强制措施后,如果对财产已经进行了拍卖,原物已经不存在或已为他人所有,恢复原状已不可能,便应给予金钱赔偿。对已拍卖财产的赔偿,国家赔偿法规定是给付拍卖所得价款。

    4、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的损害赔偿

    国家赔偿法规定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造成损害的,赔偿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所谓“必要的经常性”的费用开支是指企业、商店、公民等停产停业期间用于维持其生存的基本开支。
    5、财产权其他损害赔偿。

    国家赔偿法规定,对财产权造成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所谓“直接损失”,是指因遭受不法侵害而使现有财产的必然减少或消灭。其次,除直接损失外,可预期利益、间接损失都是相对人未实际取得的利益,不能排除意外情况的发生是无法实际取得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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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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