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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没有离婚证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夫妻关系,可以自然分开。
一、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二、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以及相关的司法解释,同居关系不被法律认可,不受法律保护;但是对同居期间的财产,按照共同共有关系处理。
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0条规定:
“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
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84)法办第112号《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条规定的精神处理”
如果同居期间经济混同,双方对共同购置的财产有争议,首先要看当事人在同居期间有没有对该财产进行约定,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的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会按照一般共有关系来处理,视为按份共有。
分配时可以根据双方当事人在取得财产中的作用大小,来确定具体的份额。
四、同居期间涉及到的财产,一定要明确好其用途和性质,保存好相关证据,如发票、转账记录等,才能在日后出现纠纷时捍卫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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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双方没有领证,不用离婚,可以协商孩子的抚养权归属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0条规定:
“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
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84)法办第112号《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条规定的精神处理”
如果同居期间经济混同,双方对共同购置的财产有争议,首先要看当事人在同居期间有没有对该财产进行约定,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的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会按照一般共有关系来处理,视为按份共有。
分配时可以根据双方当事人在取得财产中的作用大小,来确定具体的份额。
同居期间涉及到的财产,一定要明确好其用途和性质,保存好相关证据,如发票、转账记录等,才能在日后出现纠纷时捍卫自己的权利。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因为涉及到的财务和需要的证据可能较为复杂,如果您还需要进一步的咨询和解答,请您联系专业的团队,帮助您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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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没有登记结婚不属于合法夫妻,一般不需要办理离婚登记,您可以要求分割同居期间产生的共同财产,如有纠纷的,可委托律师提起相关诉讼,最大程度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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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的情况如果没有结婚登记的话,就不存在离婚的情况,那么你们确实已经一起生活了,所以应当按照解除同居这种法律关系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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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没有办结婚证不属于合法夫妻,只是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进行分割同居期间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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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登记结婚,不涉及离婚问题?若孩子没有成年,会涉及到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建议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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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对方同意离婚吗,孩子多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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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希望可以帮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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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没有结婚证法律上是不承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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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结婚证,不用离婚,直接协议抚养权问题或者起诉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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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需要认定是否属于事实婚姻,建议您可以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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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两个人不存在法律上的婚姻关系,只能是同居关系,孩子可以协商抚养的问题,协商一致,签订协议执行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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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办结婚证是还没有结婚,谈不上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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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先补办结婚证再进行协议或者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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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是在北京吗?有什么争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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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在已经没有事实婚姻,结婚、离婚的法定形式都是到行政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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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则不存在婚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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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的情况,双方未办理结婚证就不是合法夫妻关系,感情破裂可以自行分开,无需办理离婚。建议双方处理好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分配问题及孩子的抚养问题,如存在争议,可以到法院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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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果您是2003年在一起生活的,那么你们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就不需要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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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以及相关的司法解释,同居关系不被法律认可,不受法律保护;
事实婚姻是指在1994年2月以前未婚同居,且符合婚姻的实质要件的情况;1994年2月以后就不存在事实婚姻,即使满足婚姻的实质要件也是非法同居关系;
同居关系法律不保护,但是对同居期间的财产,按照共同共有关系处理。
针对以上回复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可以直接联系或转为一对一咨询,会给您更详尽的解决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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