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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入这个公司有4年多,一直都是拿月薪的,现在公司以我做事不好的理由降低职位,扣了我1千工资(已经持续了4个月),现在又把月薪搞成底薪加加班费来算工资。请问这个公司的做法合法吗?

合同纠纷
2020-11-24 10:06:22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在征得劳动者同意的情况下,依法支付劳动者加班费的,算合法。
      工作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1.5倍;
      
      双休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2倍;
      
      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3倍。
      证明加班时间方面的证据主要包括:考勤表、考勤卡、加班审批单、加班通知、监控录像、证人证言、加班时所做工作形成的书面文字记录、电子邮件等。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 您好,建议提起劳动纠纷维权,申请劳动仲裁,让律师介入协助处理
  • 根据法律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但是,用人单位在特定的情况下也可以扣除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可以通过内容合理、合法、程序合法的规章制度等合法手段进行奖勤罚懒,但不能违背其他法律法规。严重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人事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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