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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月1日与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行人死亡,2004年5月15日后行人家属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因车主承担全部责任,后来被判承担20万元的民事责任,然而车子有保了20万的第三责任险,但保险公司只愿意按原《交通事故处理办法》标准赔偿,因与保险公司无法达成协议而发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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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1-21 14:39:40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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