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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媳妇婚前有精神病史但一直隐瞒我们一家,知道生孩子前才知道,考虑到孩子要生产,故我们一家也忍耐未说 ,现在孙子一周了,儿子想与她协议 离婚,可女方不同意且使用拖字诀,我们应该怎么办

民事相关
2020-11-18 08:08:23
共有15位律师解答
  • 您好,女方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孩子已经一周,男方可以提出离婚,双方确认夫妻感情破裂的,可以通过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两种方式解决。

    双方可以就离婚问题、财产债务、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的,可以签订离婚协议,双方亲自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及离婚协议,前往任意一方户籍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如果其中一方不同意离婚,可以选择诉讼离婚。

    起诉离婚时,需要向法庭提交你们夫妻感情破裂,无法继续生活下去的证据,同时如果对方有过错的,还可以要求赔偿。

    法律规定能认定夫妻感情破裂并判决离婚的情形包括: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起诉离婚一般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
    一审一般3—6个月,二审一般3个月。如果法院第一次判决不离的话,六个月之后可以重新起诉,第二次起诉法院一般情况下认定为确实感情破裂无法挽回才起诉第二次的,实践中第二次起诉离婚一般都会判决解除婚姻关系。

    不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都涉及到很多财产和权利问题,建议您联系专业的团队,帮助您攥写协议、制定相应的诉讼方案,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 您好!

    如果对方不同意, 可以在对方分娩后一年后起诉离婚,起诉离婚不需要对方同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在此期间,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或者如果女方提出离婚的,不在此限。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所以本情形不属于法条规定的损害赔偿范围。


  • 你好!精神病并不必然属于医学上认为不能结婚的疾病。因此,是否可以构成法定离婚条件,还要看具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鉴定意见。另外,欺骗也不是法定离婚条件,只有胁迫才是。
  • 若是女方不同意离婚,您可以通过诉讼离婚解除婚姻关系。
  • 你好,涉及财产吗,可以起诉离婚
  • 协议不成可以提起诉讼
  • 您好,协商处理或起诉处理
  • 您好具体现在是什么情况呢g
  • 您好,您这边是想通过诉讼离婚吗
  • 协议离婚不成只能通过起诉来解决
  • 您好,根据您的情况,女方在哺乳期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具体可来电咨询。
  • 您好,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
  • 您好!女方婚前有精神病史如果已经彻底康复,能够正常生活的话,建议慎重考虑。如果双方感情确实已经破裂无法继续婚姻。女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男方只能搜集双方感情破裂的证据直接到法院起诉离婚。
  • 您好,协议离婚需要双方已协商一致,如果对方不同意办理,建议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
  • 你好!夫妻离婚通常会涉及以下两个问题:一是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二是子女抚问题,这些问题是可以通过协商签订协议来处理,若通过协商也无法处理,可以考虑民事诉讼来解决。由于您问题描述过于简单,以上是针对您问题的简要回复,如要深入沟通,欢迎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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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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