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妈是XX厂的职工,叫陈XX,87年进厂时是临时工,94年转为合同制工人,享受养老保险医疗保险,99年花边厂因自身负债等原因改制为私人的XX公司,但并未有任何正式的文件通知员工。2004年9月14日XX厂宣布破产,破产清算组领导却说我妈是临时工,2000年到2004年这段时间是在XX公司上班,应由爱华公司为我妈缴纳。但是在2004年2月份的时候,XX厂才书面通知我妈不再享受按月工待遇,这说明在此之前我妈仍是XX厂的员工。XX厂和XX公司本就是一个公司,只是中途更名资产转移。现在,破产清算组为了使他们的说法成立,捏造一个XX公司成立时间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