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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中山工厂打工,上班时被机械压伤左手,认定工伤,鉴定十级伤残,请问用人单位应赔偿我多少钱才合理?谢谢!

劳动纠纷
2020-11-14 10:59:39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您好,《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二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十三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十一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九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七个月的本人工资。
    七级至十级伤残职工劳动、聘用合同终止或者依法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除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者死亡情形之外,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终结工伤保险关系。补助金标准如下:
    (一)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七级伤残为六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四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二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一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七级伤残为二十五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十五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八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四个月的本人工资。
  • 你好,你可以走法律程序
  • 您好,因具体项目不同,计算标准及支付主体会不同。因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导致不能享受的,由用人单位赔偿。若需委托或进一步咨询,欢迎联系。
  • 您好,工伤按你月平均工资赔偿
  • 您好,建议提起劳动纠纷维权,申请劳动仲裁,让律师介入协助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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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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