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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陆续以各种理由从我这里借钱,向他催要时就说再给借给他一些,就能把前面的全部结清。循环反复,自己也深陷套路,两年多累计骗去一百多万,后来发现他借钱都是用来还账,做其他事情了,这算诈骗吗

债权债务
2020-11-20 01:58:05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诈骗罪是不想归还借款,想占有你的钱为主观想法的,目前根据你的描述来说还达不到诈骗的标准
  • 理论和实践上还是有区别的,这类案件立案有难度的。
  • 来借的时候和借条上面说钱借去干什么用的
  • 按你陈述的情况,应该不构成诈骗。
  • 借钱不还遭多人起诉不算诈骗,属于民事纠纷案件。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一般的民间借贷不属于诈骗罪。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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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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