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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离婚,沒通知我,过两年派出所告诉我才知道,过了申诉时效,还可以上诉吗?

民事相关
2020-11-20 05:18:44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我国诉讼离婚的法定条件的基本构成要件有两个方面:一是实质要件,感情确已破裂;而是程序要件,经调解无效。
    而感情破裂的主要依据有:1)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2)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的。5)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
    除了以上五种情形外,还可以综合考虑相关情形: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以及夫妻感情关系的现状、有无和好的可能性。
  • 在法院决定立案之后,五日内会接到相关通知  
      起诉离婚即是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
      法院对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不受理的告诉不予受理的理由。法院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被告自收到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当然被告可以不答辩,被告需要延长答辩期的向法院申请。
  •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 C 你好,具体情况你可以详细说明
  • 您好,不可以的,判决已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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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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