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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办学校工作,去年七月份入职签的是当时校长自己公司的合同 (不是学校的合同),合同内容一样,只是公司名称不一样,同时也 没有盖章。在今年5月份校长走了,又派来另一个校长,要求涨好 几次工资,现在同意涨,但必须把之前的合同上交,重新签订(签订 时间是入职时间),如果我们不补签合同,走仲裁会有什么样的结果

其它综合
2020-11-17 16:07:20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你好,具体要看具体的事实和证据情况。具体要看劳动合同是如何签订的、如何约定的、如何履行的,还要看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等情况。如果发生争议,可以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到劳动监察反映情况,请求协调处理。
    追问:让我们补签合同合理吗?
  • 您好可按照签订协议内容处理解决即可
    追问:如果仲裁,我们能得到补偿是多少
  • 您好可按照签订协议内容处理解决即可H
  • 您好,根据您的情况,建议您咨询一下劳动局,具体可来电咨询。
  • 您好,是北京的案件吗?什么时候发生的?
    追问:是在北京,今天找她谈的
  • 您实际工资的单位为准,合同签订与发工资的单位要一致,而且签约新的合同,作废老合同涉及到赔偿问题,所以您的情况比较复杂,建议您来律所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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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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