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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医院做你好,我在医院做了胃穿孔手术,额,中间隔断两个月,现在又复发到医院复查,他说里面没弄干净,请问这是医院的责任吗?

医疗纠纷
2020-11-13 07:59:06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尊敬的当事人,您好,根据你咨询的问题,我建议双方通过协商方式进行和解,是当事人应首先争取解决争议的途径。当然协商解决是以双方自愿为基础的,不愿协商或者经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当事人可以选择司法程序。具体需要了解案件详细情况才可能给你专业的意见
  • 你好,需要对全部的病历进行评估
  • 是不是医院的责任需要鉴定的
  • 医疗事故.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确定是否为医疗事故目前需要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才能认定。《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 一般需根据事件发生性质去做判定,必要时需律师介入协助处理
  • 你好,你可以详细的讲一下现在的情况吗
  • 你好!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医疗损害(医疗事故)需要对整个诊疗过程分析,涉及临床医学、法医学及过错鉴定,需要高度专业性和技术性分析。你直接诉讼解决争取你的合法权益,自己出庭效果不明显,最好是委托本律师为诉讼代理人协助指导你收集证据起诉并向法院争取你的合法权益,为了提高沟通效率欢迎来电详细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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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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