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未做满一个月工资的计算是日工资等于月工资收入除21.75,工作时间不满一个月的,应当按照出勤天数计发工资报酬。正常离职手续的办理,不影响工资的发放。如果劳动者已经提前30天向单位发出了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即使单位领导不批准签字,也可以在30天以后离开原单位,单位必须依法履行相关手续的办理,且不得无故克扣拖欠工资。如果是快辞,急辞的,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害的,用人单位需要自己举证证明自己所受到的实际损失证明,不能举证或者证明不足的,不能扣押工资,克扣拖欠工资是违法行为。-------根据《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按月支付即包括工资应当以月薪的形式发放,也包括应当每月支付,因此用人单位应当在自然月结束的30天内结算工资,超过30天即构成拖欠工资。--------如果用人单位存在上述违法行为,可以委托律师介入,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或进行起诉维权,具体详情方便沟通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