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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法院递交了离婚诉讼,暂时不离了,需要去法院撤销吗

民事相关
2020-11-16 15:21:23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不缴费可以按撤诉处理,开庭未到也可以按撤诉处理
  • 一、离婚协议可以有条件的变更或撤销。
    二、变更或撤销离婚协议,对已经发生的婚姻关系的变化不产生影响(已经解除婚姻关系的不能因撤销了或变更离婚协议产生关连影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9条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1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法院应当受理;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 撤销起诉以后,仍然还能再次起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四条 原告撤诉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原告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
  • 法院什么情况不受理离婚诉讼?

    《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主要是指女方有重大过错的情况下,如有证据证明女方和他人同居等,法院可以受理男方的离婚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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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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