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一家软件公司签订了三年劳动合同,但是现在过了两年, 我不愿意在这里工作,向单位已书面形式提出解除合同,已有一个月,但单位不答应,我愿意交违约金,公司就是不和我解除劳动合同,也不给我关系,我该怎么办?
-
从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只需要提前一个月告之用人单位,即可离开,如果公司故意阻挠,可以提起仲裁。
-
你可以在30天过后离开,但根据双方的合同规定你应承担一定责任,如违约金等。
-
对。根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劳动者只要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直接单方面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而无需单位的同意,不过劳动者应当根据劳动合同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