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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金、经济补偿金二者不可少

合同纠纷
2020-11-16 19:00:37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失业保险是可以补缴的,但是必须是由单位进行补缴,个人不能补。
  •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 劳务派遣员工被辞退,经济补偿金应由劳动派遣单位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 劳务派遣单位或者被派遣劳动者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 劳务派遣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执行。
  • 1、劳动者在劳动仲裁期间没有提赔偿金要求,在上诉时提出,法院没有处理,让劳动者先行仲裁后再审理。这是对的。因为上诉二审只针对一审判决。应该先行仲裁后再审理。
    2、既然法院已裁定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的退回及发最低工资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那么,重新申请仲裁这个赔偿金要求,当然应该会获得法律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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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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