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修改权与保护作品完整权的区别

其它综合
2020-11-14 19:44:58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作品的权利归属于作者。作者资格根据《著作权法》规定,
    一、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
    二、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
    三、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
    要注意的是两人共同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归合作创作人共同享有,合作创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单独享有著作权。
  • 修改权是指作者依法所有享有的自己或授权他人修改其创作的作品的权利。修改,通常是对已完成的作品形式进行改变的行为,既包括由于作者思想观点和情感倾向的改变而导致的对作品形式的改变,也包括在思想与情感不变的前提下对纯表现形式的改变,还包括局部的或全部的修改。修改作品可以是已发表的作品的修改,也可以是对未发表的作品的修改。应该注意的是,修改权的行使也要受到其他因素的制约,如美术作品原件出售后,著作权人如想修改作品,则应当征得美术作品原件所有人的同意。
  • 修改权,是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改编权,是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修改权属于著作权中的人身权,修改权不受保护期限的限制,作者死亡后,修改权由作者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保护。行使修改权并不产生新的作品,只是作者本人或者授权他人对作品进行修饰使其更加完善,修改不构成对作品的根本性的改变。修改权的作品类型不受限制。
  • 我国通说认为,修改权(我国《著作权法》第10条第1款第3项规定: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与保护作品完整权(我国《著作权法》第10条第1款第4项规定: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同属一种权利的正反面:从正面讲,作者有权自行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自己的作品;从反面讲,作者有权禁止他人修改、增删、歪曲、篡改自己的作品。基于我国《著作权法》关于修改权的定义,从正面来看,作者有权自行或者授权他人修改其作品;从反面观察,作者有权禁止他人未经许可而修改其作品。而保护作品完整权是一项消极的权利,作者基于该权利可以禁止他人对其作品进行歪曲和篡改。就否定修改权具有独立存在价值的观点来看,歪曲和篡改本身也可以视为一种对作品的修改。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