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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2月离休人员死亡抚恤金多少?

继承
2020-11-15 02:5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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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从2014年1月1日起,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其遗属可以从区社会保险办公室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一改过去只有退休、退职人员及缴费满15年的灵活就业人员才能向区社险办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的规定。丧葬补助金标准统一为4000元,抚恤金标准按死亡的参保人员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确定,不满1年的发给2000元;1年(含)至15年(含)的统一为10000元;超过15年的,在发给10000元的基础上,每满1年(不满1年按1年计算)增发1000元,最多增发15000元。
    《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由于《社会保险法》从2011年7月1日起实施,因此,对2011年7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期间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参保人员,其遗属可以向区社险办申领4000元的丧葬补助金,抚恤金统一为10000元。
  •   工伤索赔抚恤金申领流程如下:   1、当事人去世后,家属(继承人)应及时提交当事人的死亡证明或者火化证明、丧葬费申请表等资料(一般是将资料提交给当事人原单位,由其代为办理);2、社保审核后按照规定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其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符合条件者由社保机构依据当地规定核算具体抚恤金、丧葬费金额;3、社保机构审批完成后,将相关金额转付当事人原单位,由原单位收到社保支付金额后通知继承人领取即可。
  • 离休人员的社保涉及情况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离休人员医疗保险住院报销比例及报销范围:离休人员医保住院报销比例

      1.离休干部及建国前参加工作的退休职工,因公伤残人员,三期矽肺患者,二等一级残废军人因病住院,其医疗药费报销100%。

      2.退休职工工龄30年以上,其医疗药费报销90%。

      3.退休职工工龄21年至30年以下,其医疗药费报销85%。

      4.退休职工工龄满15至21年以下,其医疗药费报销80%。

      5.退休职工工龄不满15年的,其医疗药费报销75%。

      6.退职职工,其医疗药费报销75%。

      7.住院床铺费报销60%,无论任何住院方式,一律计收住院床铺费,医院未收的由公司收取。

      离休人员医保住院报销范围

      1、在定点医疗机构急诊未持卡就医发生的费用;

      2、社保卡挂失、补(换)社保卡期间就医发生的费用;

      3、未发社保卡期间就医发生的费用;

      4、异地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急诊除外)就医发生的费用;

      5、当年度费用须在次年1月20日前申报。
  • 可以具体到当地人社局查询相关数据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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