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年前,我受张某的委托,为他的专利仪器开发了的一套windows下的软件。原来他的仪器只有DOS版的软件。完成软件后,他支付了一定费用。现在张某未经我的允许,将软件转让给第三方,请问是否侵犯了我的著作权?具体过程如下: 几年前,张某开发出了某仪器并获得了国家发明专利,该仪器有一套DOS版软件。2004年7月之前,张某销售这个仪器和DOS版配套软件,在全国范围内销售了多套仪器和配套软件。但是DOS版软件已经过时了,用户需要一套windows版的软件。 2004年7月,我受张某个人委托,开发了相应的windows应用软件,这个软件从该仪器中读取数据,进行分析。 我与张某签订了一份《软件开发合同书》,其中提到 \"甲方(张某)向乙方(我)提供XX软件,合作开发... 甲方向乙方提供原有DOS版软件,乙方对其进行开发升级.... 甲方向乙方提供原有《xxx仪器》的相关软/硬件产品及其相关资料一套。 甲方负责《xxx仪器》软、硬件的销售、宣传、人员培训工作。 乙方在本合同规定时间内,按照本合同中软件功能要求向甲方提供《xxx仪器应用软件》一套。 乙方按本合同向甲方收费。 乙方不负责软硬件的现场安装、调试... 乙方按合同中软件要求向甲方提供应用软件的可执行程序”。 当时合同上有软件的版权问题(软件受版权法保护,全部版权归乙方所有。甲方获得软件后,未经授权,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外销售或转让本合同涉及的软件源代码。)但是在签合同的时候,张某将版权问题的文字划掉了,并让我在上面按了手印(只有我的手印,张某没有按手印)。 2004年7月-9月,我自己编写出windows下的应用程序。其间,张某对某些功能提出了一下改进要求,我也按他的要求,对软件做了相应修改。 2004年10月,我按时将软件开发出来交给张某,当时按合同要求只给了他软件的可执行程序,没有给源代码。他也支付了相应费用。 2004年12月,张某未经我的允许,向C公司一次性转让了仪器硬件和软件,由C公司在全国范围内销售该仪器的软件和硬件。 这个软件也没有向国家有关部门进行任何著作权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