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抚养费不给处理方法如下:
1、对方不给
子女抚养费的,可向一审法院反映,由一审法院对不执行判决的当事人进行教育、警告,促其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
2、如果前夫或前妻仍然不听劝告,不接受教育,拒不执行判决,根据规定,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一审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强制执行。
抚养费的标准是什么:
1、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2、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3、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4、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