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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门前有块5分面积的自留地,91年宝峰开发区征收(当时按标准支付了青苗费、安置费),后来没有任何单位和个人投入一分钱,我们家继续栽种蔬菜,为了解决出行难的问题,我们全家肩挑背负填了一条长150米、宽4米、高1.5米的路(在自留地旁,占用的都曾是我家承包地,均于91年被征)。2004年12月1日,周自平突然请很多人在我栽种茂盛白菜的地上放样修屋,我发现后及时阻止,要求据实按国家规定标准补偿青苗费和道路费。12月7日周自平付了700元青苗费、500元道路补助费,我坚持道路补助要据实补,12月9日,周付了200元,我仍坚持要据实补偿。12月10日下午2点钟左右,我从家附近的小百货摊回家给猪喂食的路上怎么办?

证券投资
2005-01-17 10: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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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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