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您好! 我想请教的事情经过是这样的!我妈妈在5月24日因出血入住县人民医院,因需要输血,所以输了两代血,后来又发现患有白血病,在6月18日再次输入四个人的血小板,就在7月15日做肝功能检查时没有问题,但是在11月份的时候发现感染了乙肝!后来我去医院找过三次,他们都说他们的血没有问题,他们当时取血时的检查都是正常的!我家人没有乙肝病史,并且我一直和我妈生活在一起我没有感染乙肝,我想是通过输血感染的,但我现在又没有证据是输血感染的,后来我去了县卫生局,他们也没有什么令我满意的,我又去咨询了医学会,他们说只是组织鉴定,我想如果他们能够叫那几个人来鉴定的话我会去做医疗事故鉴定的,现在我真的是不知道怎么办才好!

交通事故
2005-01-13 11:14:03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这位朋友你好,你所说的情况属医疗损害赔偿纠纷。只要你在入院检查时没有乙肝,现在出院时发现感染乙肝了,那这肯定是医院的责任。医疗损害赔偿案件一旦起诉,举证责任是倒置的,也就是你起诉时,应由医院来证明医院没有过错,而他想证明自己没有过错,是相当难的。根据我多次办理医疗损害赔偿案件的经验,我建议你不要先作医疗事故鉴定,因为是不是医疗事故是医院所要举证的,你没有必要自己花钱为医院进行这方面的工作。
    你现在首先要作的是把医院病历复印出来,这样可以避免医院涂改病历,如果你复印不出来,可以委托当地律师复印,然后把复印的病历发给我,这样才会帮助你详细分析案情。有什么事可以打我的办公电话:010-64262299传真64251317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