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近在找工作.一般是通知正规的网站和人才市场的方式.前几天接到某公司通知我去面试.去了后,经过笔试,实操,面谈.后又接到那家公司电话,约我复试.复试就只和老总见了面,老总签字可办理入职手续.同职位总共招了3人.第二天到公司要求的医院花了50元体检,并体检合格.那明天就能上班了。我很高兴,心想终于找到一份管理正规,工资、福利等各方面都能满足我要求,工作范围也适合的工作。第三天早早起来赶到公司上班,三个人一块在等老总来分配工作,等了两个多小时,人事部小姐把我叫出去.后告诉我,由于以前岗位的人没有调动,现在只需要两个,也就是不招我了,叫我回去.如果有需要,以后再联系我.我很生气,这么大的公司,怎么会出现这种事情?等体检合格,已经来上班了才说不招我了.当时我也没有再找上面的老总,人事部的小姐留了名片给我就回来了.回来越想越觉得生气,难道这样一句不要就可以了吗?当时因为这家公司说录用我,我推提了两家公司的机会.现在满怀希望去上班的时候,竟然得到这样的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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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和公司已签有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按合同履行不得悔约.如果没有合同,从理论上说,可以要求赔偿物质损失,但实践中这样的官司在劳动仲裁中还没见过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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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