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的户口没在娘家了,我孩子的户口可以上在娘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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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上户口所需材料 有:1、父(母)户口簿。 2、
结婚证或法院民事调解书。 3、出生医学证明。 4、父(母)一方户口不在本市,出生婴儿跨一整年要在厦门申报出生的,还需提供未在外地父(母)户口所在地申报出生的证明。 以上材料需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一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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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公安部关于在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前进行户口整顿工作意见的通知》“对无户口人员,要经调查甄别后依照规定办理户口登记手续或恢复户口登记;对其中未申报户口的不符合
计划生育政策的出生人口,要准予登记,不得将登记情况作为行政管理和处罚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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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户口会出现很多问题,例如,男女双方在领取结婚证,办理
结婚登记的时候是需要提供身份证件的,没户口本该怎么领结婚证呢?没有户口本,可以拿身份证到户籍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即可,到婚姻登记机关照样给办理结婚手续,注意需要户籍证明开具后一个月去领取结婚证,如果户籍证明开出后时间太长再去办理,可能还要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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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户口需要去半流户口,一般来说,户口办理、新建,迁移流程为:
对符合落户条件的,由本人或被投靠人向申报户口登记地公安派出所提出书面申请报告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1、新生婴儿随父落户 必须提供:
⑴父亲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母亲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⑵出生医生证明。
⑶计生部门出具的生育指标证明,或计划外生育处罚完结证明(农村需乡政府以上,城市需街道以上)。
⑷结婚证明。 注:母亲户口在外地的方可,本市除外。
2、未成年人随父落户 必须提供:
⑴出生医学证明。
⑵计生部门出具的生育指标证明或计划外生育处罚完结证明。
⑶母亲所在单位或街道、乡(镇)、派出所关于未入户原因的证明。
⑷结婚证。
⑸其它可以说明情况的有效证明。
3、未成年人投靠父亲 必须提供:
⑴本人的户籍证明。
⑵能证明父子关系的有关证明。
⑶父母亲的结婚证。
4、夫妻投靠 必须提供:
⑴结婚证。
⑵投靠人常住户口所在街道、乡(镇)出具的本人无正式工作的证明。
⑶投靠人的户籍证明。
⑷被投靠人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注:结婚满5周年,有固定住处达3年。
5、老人投靠子女 必须提供:
⑴老人的户籍证明。
⑵老人所在单位或街道、乡(镇)出具的子女情况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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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