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问一下,我在这个厂上班来十几天时身体不舒服,我就给老板说不干了,她说她找到人让我走,我一直在坚持着给她干,可是二十多天了,她也没找到人,我说我干不了了,她还不让我走,我说不走不行他还生气,我又怕她不给我工资,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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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举报处理。如果我的解答对您有帮助,麻烦点赞给予好评,谢谢您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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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保存好证据再离职,离职后如果老板真不给钱你起诉也有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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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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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建议委托律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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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