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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的小说按照电视剧的情节来写,名字自己来改造,仅仅按照电视剧的情节故事结果来写,当中还运行修辞描写,会侵权吗

知识产权
2020-11-16 09:30:04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一般属于侵权,作为电视剧作品,制片人拥有维护作品完整权、改编权等等权利,写小说使用电视剧情节,可能侵犯制片人上述权利;
    如果电视剧的剧本享有独立的版权,您还可以侵犯编剧作品的作品完整权及其他相应权利。
  • 小说的著作权取得方式:自动取得和登记取得。在中国,按照著作权法规定,小说完成就自动有版权。 所谓完成,是相对而言的,只要创作的对象已经满足法定的作品构成条件,既可作为作品受到著作权法保护。在学理上,根据性质不同,版权可以分为著作权及邻接权,简单来说,著作权是针对原创相关精神产品的人而言的,而邻接权的概念,是针对表演或者协助传播作品载体的有关产业的参加者而言的,比如表演者、录音录像制品制作者、广播电视台、出版社等等。
  • 影视作品著作权由制片者享有;但导演、编剧、作词、作曲、摄影等作者享有署名权,并有权按照与制片者签订的合同获得报酬。其中的剧本、音乐等可单独使用的作品可由其作者单独行使著作权。在现在的电视剧当中,最主要的版权所有者应该是出品单位或者是出品人。出品人应该是出品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是投资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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