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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有小孩,现对方提出离婚,我主要想先拖时间,提出了管辖权异议(本人在北京满一年常住,对方在乌鲁木齐),收到裁定书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双方户口在乌鲁木齐法院有权管辖,被驳回”。想咨询我该如何再次提出异议拖时间呢?

民事相关
2023-01-14 06:46:41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可以提离婚诉讼管辖权异议的时间是,当事人提交答辩状的期间。如果当事人在上述期间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除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以外,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
  • 如果针对管辖异议,不服可以提起上诉。
  • 把北京经常居住地满一年的居住证明开一下,继续上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