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批捕后能请律师会见。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可见,检察院对嫌疑人批捕后,嫌疑人会被关押在看守所接受询问。这个期间,其有权会见家属及
代理律师。作为律师,要带上律师证等材料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请,会见主要是询问案情,通过调查收集对嫌疑人有利的
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