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外祖父母今年八十六岁了。1999年外祖母偏瘫在床,身边一刻也离不开人。2001年外祖父患脑溢血,两人生活不能自理。我母亲有兄弟姐妹共六人,刚开始是轮流照顾老人的生活,后因为大家怕耽误工作,商量好老人由一家负责照顾,另外五家每家每年给这一家给600元钱,老人的房屋,别的兄弟姐妹借钱的欠条以及老人每月1000元工资都由这一家支配,老人的2万存款用于老人住院的费用以及给老人送终的费用。当时六家都订的协议并签字。现在已经五年了,按照协议执行的没有几家,父母一直顾及亲情没有说什么,觉得自己的父母照顾一下并没有什么。但是2004年10月,我父亲由于车祸一直卧床,医生诊断要至少卧床一年,至少两年不能从事体力劳动,现在两边都靠母亲一人承担,没有亲戚问过一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