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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大学生,因为某种原因我想要给自己改个名字。我把和我的身份证和户口本的名字都 改了过来。并开了我所在系的证明,和我的户口所在派出所的证明还有我的两个不同名字的身份证。可是当我把这些证明交给学籍科他们却拒绝接受。他们说不能改。因为教育部高教处不允许大学生改名字。我现在学籍和身份证的名字不相同,给我的学习和生活带来了许多不便。请问他们这种做法合法吗?教育部是不是有特殊的规定:在校大学生不可以改名字呀?老师我现在应该怎样做呢?我现在都不想上这个大学了,我害怕我将来的毕业证名字如果和身份证的名字不一样,没有人会承认我上过大学。下面一位律师的给我的答复:“教育部的确有相关规定。从去年起,教育部对所有入校学生实行电子学历文凭注册,学生毕业时,会将毕业学生名单与招生入学时的名单进行核对发放毕业证,目的就是保证学历文凭的真实性。限制更名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可以有效防止有人假冒身分进校读书并以此钻空子、走后门的现象出现。 ”请问真有这样的规定吗?如果有这样的规定它和我国的<民法通则>和<宪法>相违背这样的规定还会有效吗?我是真实凭着自己的能力考上大学的,我不是假冒的大学生,可是现在我的身份证和学籍的名字不一样。我现在都不想活了。我没有办法解决现在的问题。

合同纠纷
2005-02-27 11:20:37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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