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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诉讼离婚 房屋居住权的问题

民事相关
2020-11-08 20:54:51
共有19位律师解答
  • 您好,居住权在新民法典中有明确的规定,它的特点是:
    1.居住权是一种物权,是一种独立的用益物权、他物权。物权则是绝对权、对世权,对世界上的任何人权利人都可以主张相应权利。如果居住权债权化,而“提供居住”的一方不履行义务,只需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却无法有效保障居住权的核心即“居住的需要与权能”。而作为物权的居住权经登记生效后,任何人有侵犯其居住权行为的,居住权人均可以径直提起诉讼保障其居住权。
    即使所有权人发生变动,也不会对居住权产生影响,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新所有权人权力行使,提高了交易的潜在成本,但却有效保障了居住权。
    2.居住权是因居住而对房屋进行使用的权利,也就是为特定的自然人的生活用房的需要而设定的权利。因此原则上,居住权人只能把所取得的房屋用于生活需要,只享有占有及使用的权能,对房屋的使用只能限于为居住的目的,而不能挪作他用,如出租,商用等,但双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3.居住权一般具有无偿性,是无偿设立的。居住权人无需向房屋的所有人支付对价,有约定的除外。
    4.居住权具有专属性,不可转让性。有约定的除外。
  • 根据《婚姻法》第31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离婚时财产处理的范围应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只能分割夫妻的共同财产,不能分割其他家庭成员的财产,婚后共同财产一般均分。
    如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房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起诉离婚需向对方所在地法院起诉,需要提交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
  • 你好!能否说一说具体情况,你的描述过于简单,难以解答您的疑问。
  • 夫妻离婚时,夫妻共同共有的房产,应当由夫妻双方分割。
  • 现在到那个阶段了,可有委托律师介入
  • 这个问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
  • 您好可双方协议约定处理居住内容
  • 您好,具体情况您可以再描述一下
  • 请问房产证上写的是谁的名字呢
  • 请问房子属于婚后财产吗
  • 您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中规定了居住权。该解释规定,离婚时,一方无房可居属于生活困难,双方可以协商或者法院可以判决有房一方以居住权或者所有权的形式予以帮助。但该解释没有对该种居住权给出具体定义,也没有确定给予生活困难方居住期限的相关处理规则,对居住权人能否将房产出租、居住权人有无修缮义务、房产受毁损或灭失时居住权人的权利是否受影响、居住权何时终止、居住权消灭的原因等问题均未涉及。

    正是由于婚姻法司法解释对居住权仅有这种原则性的规定,所以造成了目前司法实践中法官确定给予生活困难方居住期限的自由裁量空间太大和部分法官用以往司法解释中暂住权的期限推导居住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年”的现状。有鉴于此,笔者建议最高人民法院在后续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中,应当根据公正司法的需要,重新设定给予生活困难方居住期限的处理规则,同时对该种居住权相关问题的处理作出直接明确的规定,以规范全国法院的法律适用,使当事人基本相同的情况能够得到大体相同的司法待遇。具体来说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一、用判决设定居住权的条件是:一方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亦无其他收入来源,无住房而提出暂时居住的请求;另一方应有给予居住帮助的能力;生活困难方的这种获助应仅限于离婚时。

    二、对居住的期限和解除条件等相关问题应尽量通过调解促使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减少离婚时设定的居住权在执行中的难度,以期达到案结事了的效果。

    三、居住权解除的条件:

    1、在执行居住帮助期间,生活困难方另行结婚或者死亡的,对方可终止帮助;

    2、原定居住帮助期限执行完毕后,生活困难方又要求对方继续给予居住帮助的,除非对方愿意继续提供居住帮助,一般不予支持;

    3、非因提供帮助的人的原因,居住的房产受毁损或灭失时,居住权中止或终止。

    四、法官用判决设定的居住权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不得转让、出租和继承;居住权人在居住期限内对房产有合理范围内的维护和修缮义务;居住的房产遭受不法侵害的,居住权人经提供帮助的人的同意有独立的请求权。
  • 您好,居住权的问题可以详细说,房子产权人是那方
  • 你好,具体是什么居住权问题?
  • 是对于房产分割的问题吧
  • 您好,需要了解具体情况才能判断。
  • 您好,您可以详细介绍一下您的情况。
  • 您好 您好 我电联in您,您等会。电话好理解您的诉求
  • 你好!离婚房产怎么分配一般都是看你们协商还是走法庭,协商就是看你们怎么能达成一致即可,一般都是一人拿钱一人拿房,一人一半以后也不可能住在一个屋檐下,这是普遍的解决方式。走法律要看你们谁是过错方,最终按照比例来分。由于您问题描述过于简单,以上是针对您问题的简要回复,如要深入沟通,欢迎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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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