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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岁退休人员,去工地打工期间受伤,如何跟工地谈赔偿问题

劳动纠纷
2020-11-06 06:04:10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在工作场所受到工伤的赔偿需要根据具体的伤残等级来确定,建议先申请伤残鉴定。
  • 员工工伤停工留薪期间,单位应该按照员工本人工资福利保持不变按月支付给员工工资,同时还可以获得伤残赔偿金,包含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还可以获得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工伤八级伤残可以领取社保支付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工资按平均工资计算。
      
    在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时,还可以领取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由企业支付。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根据地方法规进行计算。
      
    法规:《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经鉴定为工伤的相关赔偿项目:
    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2、造成伤残的赔偿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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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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