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公司突然让我写离职报告,说是人事调动有工作才联系。这是合法吗?我应该怎么做?

合同纠纷
2020-11-02 15:18:41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您好,负责人有没有说具体辞退的原因
  • 你好,关于公司的辞退问题,具体要根据公司的辞退理由,如果公司无故,无理由,无正当理由或者刻意刁难辞退员工的属于违法辞退,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时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法》第47条规定,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并在一个月之前通知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如果用人单位直接辞退员工的,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即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二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如果用人单位存在上述违法行为,可以委托律师介入,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或进行起诉维权,具体详情方便沟通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