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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期间,女方承认自己爱上了第三方,但不承认发生肉体关系,要求离婚,这种属于过错方吗?男方是否有权利要求财产分割时女方可以少分财产甚至净身出户?

民事相关
2020-11-05 03:59:57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过错方可以适当少分财产,但不会被剥夺财产。
  • 一般不会认定。双方协商处理吧。
  • 你好,净身出户的可能性不大的
  • 你好,可以要求女方少分财产
  • 关于离婚时的财产分割问题,我国《婚姻法》有如下规定:
    第39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41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42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47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 1.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是平分,如果一方过错不严重,不会影响财产分割。
    2.如果过错很严重,受害方可以要求少分对方共同财产,少分多少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由法官自由裁量。不管是《婚姻法》还是《婚姻法解释三》,都没有明确如何判定过错方是少分还是不分财产,司法实践中是由法院的法官根据过错方的过错程度、受害方的受害程度及双方的经济条件等实际情况综合判定,属于法官的自由裁量范围。
  • 约定的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如何分割
    我国新的《婚姻法》首次确立了约定夫妻财产制。《婚姻法》第 19 条第 1 款规定: “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 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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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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