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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想咨询个问题:我父母年过50买的房子,因为没有贷款资格,所以写的我姐姐的名字,现在我父母将房贷还完了,但是发现我姐将我姐夫的名字加在了房产证上,并且有卖房子的打算,请问我要如何为我父母讨回公道呢?谢谢

婚姻家庭
2020-11-06 08:05:12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有贷款房产证加名字:
      1. 先去银行办理抵押手续变更;
      2. 办理所需要的费用: 110元手续费。如果贷款是公积金的,需要另外加100元;如果是组合贷款(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需要加200元费用。
      3. 带好三证(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及其复印件;
      4. 去房屋交易中心,窗口工作人员会审核提交的材料。
  •  (1)房地产抵押合同(夫妻双方到场签字);
      (2)房屋所有权证;
      (3)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验原件);
      (4)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出具的《房产评估报告》;
      (5)银行借款合同;
      (6)夫妻关系证明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独身的由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证明。
  • 婚前房产证上加名字: 房子为一方婚前个人购麦的,结婚后,配偶名字也想加为房子的共有人,则需要走房产交易的程序,即通过二手房转让或者赠与的方式,这种情况下要交纳契税、个人所得税、营业税等税费。 办理房产证加名手续,需要提供房产证、房子的市场指导价或评估报告和评估费用发票,麦双方份身证,购房发票,契税证,网签购房合同房改房的时间以房本、收据、出售公有住宅协议上的时间为准,此外还需供提户口本、结婚证。另外,为了证明是购房人的唯一住宅,还需要房管部门出具无房证明。
  • 你们只有到法院起诉,要求你姐,姐夫把房子过户给你父母,如需帮助请和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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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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