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大学生,因为对自己的原来的名字不满意,想要给自己改个名字。我把和我的身份证和户口本的名字都 改了过来。并开了我所在系的证明,和我的户口所在派出所的证明还有我的两个不同名字的身份证。可是当我把这些证明交给学籍科他们却拒绝接受。他们说不能改。因为教育部高教处不允许大学生改名字。我现在学籍和身份证的名字不相同,给我的学习和生活带来了许多不便。请问他们这种做法合法吗?教育部是不是有特殊的规定:在校大学生不可以改名字呀?老师我现在应该怎样做呢?我现在都不想上这个大学了,我害怕我将来的毕业证名字如果和身份证的名字不一样,没有人会承认我上过大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