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请问公司变更股东名,用临时身份证可以变更吗? 身份证过期更换中

婚姻家庭
2020-11-08 06:53:52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公司股东是可以变更的。申请人持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申请材料接收单》。工商局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申请人可凭《登记决定通知书》到发照窗口换发《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
  •   需要复印件,但有些地方的税务局用身份扫描系统,就必须用原件了。

      一、变更地址所需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租赁合同复印件及房屋租金发票复印件(自有房屋需带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原税务登记正副本、单位公章;
      二、变更法人所需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章程修正案、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原税务登记正副本、单位公章;
      三、变更股权所需资料(分法人之间、个人之间、个人与法人之间):
      1、法人之间:公司章程修正案、股权转让协议书、股权转让所缴税的税票复印件、接收方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公章、税务登记正副本原件、转让方授权(办税人)委托书原件、转让时点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2、股权变更开具税票需提供的资料:
      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公司签署《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全体股东签名的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书、新股东的身份证(企业为营业执照)复印件、转让时点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交至专管员处审核,凭主管员开具的股权转让证明到窗口申报开票。
      四、变更单位名称、经营范围所需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原税务登记正副本、单位公章。
  • 带上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章程、法人代表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均要复印并加盖单位公章),带上公章,到税务机关填写《税务登记变更表》并申报受理即可,如果涉及到股权转让,税务机关还要补税。
  •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公司加盖公章);  3、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4、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由全体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有限责任公司未就股东转让股权召开股东会的或者股东会决议未能由全体股东签署的,应当提交转让股权的股东就股权转让事项发给其他股东的书面通知、其他股东的答复意见,其他股东未答复的,须提交拟转让股东的说明。  5、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由转让双方签署,股东或发起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或发起人加盖公章);  6、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企业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事业法人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社团法人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7、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股东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9、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划转股权的,应当提交人民法院的裁定书,无须提交第3、4项材料。  公司变更股东,涉及其他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同时申请变更登记,按相应的提交材料规范提交相应的材料。  注: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公司申请股东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  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加盖公章。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