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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被刑拘超过三十七天了是被逮捕了?

刑事案件
2020-11-06 00:00:53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一般情况应是被逮捕了,根据有关情况分析
  • 你好,是的,刑事拘留最长三十七天。
  • 是的,刑事拘留最长不超过三十七天。
  •   1、刑事拘留最长是37天。在这期间不逮捕的会变更强制措施或者放人。  2、逮捕通知书大多采用书信形式,家属需要过几天才能收到。  法律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你好,请你讲一下事情详细经过
  • 从拘留通知书上的那天算起,如果37天没有出来就是被逮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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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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