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迟迟不给结案可以向相关监察机构进行投诉或者到法院进行起诉。
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立案后三个月以内未侦查终结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向公安机关发出立案监督案件催办函,要求公安机关及时向人民检察院反馈侦查工作进展情况。
一般情况下形成超长期未结案件的原因如下:
1、相关的另一案件审理时间偏长;
2、当事人众多,关系复杂;
3、鉴定难度较大,次数较多;
4、部分审判人员思想上存在畏难情绪,扣除审限的原因消失后不及时恢复审理;
5、部分审判人员消极等待审限恢复情形的发生;
6、部分审判人员对审限管理的认识不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