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您好:我是一名专职司机(算是老司机吧),于2020年10月30号(今天)早上行驶车辆谷阳北路南向北行驶至荣乐路大转遇红灯等候,因为赶时间出来没吃早点,然行驶此路口遇红灯等候时,自我感觉好像有点低血糖了,后我就吃了口早点,被当日执勤交警看到,当时我也和交警说明了情况,说我违法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三项的规定,开了违法单子 请问问题1:交警这样做合理合法吗? 请问问题2:如果合理,那么司机在行驶途中,身体发生突发状况,如吃点东西或喝口水可以解决,能自救的话,难道也不合理,算违法吗? 请问问题3:如果遇到这种类似情况,我们司机应该怎么办? 等候您的回复,谢谢! 请问

交通事故
2020-11-03 12:12:04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