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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提前一个月交辞职书了,交给领班,然后新来了一个副总说所有的辞职都要他签字,还有两三天就到期了,辞工书领班一直拿着没有往上面交,现在那个副总说辞职书才到他手里必须还要一个月才能走

合同纠纷
2020-11-01 07:40:29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即可。
  • 离职手续办理流程,首先离职需要提前三十天提交辞职申请,需要当事人亲笔签名,然后填写离职交接表,交清楚物品,经双方签名。接着向单位的人事处索要一份离职证明书,凭着证明办理社保和公积金证明。
    员工离职分为两种:1、员工主动离职,即员工单方面向企业提出离职申请;2、企业因为员工不胜任岗位、试用不合格或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由企业方提出终止双方劳动关系
  • 劳动者辞工到期了,工资公司说要压一个月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实践中,劳动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在下一次工资发放日统一发放,劳动者离职了,非法压劳动者的工资是不合理的。《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九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按此规定辞职是合法的,并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时间一到可以离职。不过劳动者要留存好按规定辞职的证据。如果用人单位因此扣发工资,劳动者可向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不收费),可以再要回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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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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