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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的问题是:离婚后,按揭房的处理问题,第一中情况:如果协议上按揭房归其中一方,而银行贷款30万,这个银行贷款怎么处理?需要双方共同承担?如何承担?第二种情况:按揭房还在还贷的过程中,协议上归属的一方,有权力卖掉按揭房吗?如果卖掉了,所得的钱属于共同所有吗?盼律师百忙之中,给予答复,谢谢!

民事相关
2020-10-31 09:23:48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您好,房屋权属属于一方的,后续的房贷由权属方承担。有权卖掉,如果是双方名字的,可能会被要求双方共同签名,所得钱归权属方
    追问:目前双方名下两套按揭房,商议各人一套,主贷人签购房合同时已经分开了,但一直都是我出钱首付与月供。现在离婚,协商各人一套,月供怎处理?如果平分月供,那一方卖掉房子,所得钱归双方否?因为银行不承认我们的离婚协议上的房子归属,如何处理这种问题???
  • 你好,根据你的陈述,按揭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协议该房属于一方所有,该方应给与另一方相应的补偿,或者卖房归还银行贷款之后,剩余部分应由二人均分。
    追问:感谢律师回复,问题是这样:双方共同名下两套按揭房,离婚协议上各得一套,如果都不卖,那么还房贷如何处理?如何协商?如果未来一方卖掉协议上所属按揭房,所得如何分配?谢谢!
    解答:如果协议各得一套,自己所得那一套的债务及收益由自己享有。协商即双方同意,如果一方不同意,只能选择诉讼离婚方式解决离婚财产分割问题。
  • 您好!如归一方所有,贷款也由一方承担,也可对外转让。如需进一步沟通的欢迎一对一咨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