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您好,去年9月10日我岳父出了交通事故,当时肇事车辆的车主是A,他们当时所运输的生产原料是为B运输的。其实A和B的所有人是一个人。而司机和随车人员在随后在交警队的笔录所说的工作单位也都是B。后来多次B单位也曾到交警队催要生产原料。后来事故在责任认定方面是肇事司机全责。但是在交警队调解阶段A单位没有出面。调解失败。我们于今年5月份将A、B、及司机告上法庭,要求他们共同承担共计21万多元的损失。 但在法庭第一次审理期间,B单位先是和我们在赔偿金额方面争论了整个庭审时间的90%的时间后,最终提出一个新观点,称司机不是他们的员工,他们不承担赔偿责任。他们讲司机是C单位的职工,而C单位的法人代表和B单位的是一个人。可是这里面的疑点是非常多的:1、在之前的举证期间内他们并没有提出相应的证据。2、他们凭借的证据是司机提供的一张名片,而且非常可笑的证据是司机提供的名片是印的其工作单位恰恰是“B”。还有其他一些车辆的缴费单证、公司的经营单证,但就是没看到直接的证据来证明司机是C单位的员工。3、司机在以前和我们的交往过程中也曾明确承认过其是B单位的职工,但这次其肯定与B有过协定,在庭审期间,也明显做了伪证,讲其是C单位的员工。另外现在我们的律师一直怂恿我们将C单位也做为一个被告添加进我们的诉讼书。可是我们对他不是很信任,因为我们的律师和被告的委托律师是同学关系,而且在实际的诉讼过程中我们始终觉得他有很多问题不是站在我们的立场角度来考虑。或者说现在再增加被告我们是否会出现被动的局面。因为事实情况是司机肯定是B的职工,但B又没有和其签订劳动合同。使我们也拿不出更多的更明确的证据。因为B和C的法人是一个,他本身同时有注册几个单位就是为了非法经营。我们担心增加被告会为其所利用。如果我们认定司机是B的职工,就可以不必增加被告,更何况我们如果告错对象,可以让法院先行宣判,至于告C我们可以另案处理。我们是这么想的。不知可行否?我们现在全家都感到很迷茫,对法律的公正性现在也存在怀疑,因为在第一次庭审时,司机在回答法官提问时甚至连C的名称及地址都说不上来,明显是在做伪证啊,可是法官连句警告的话都不说,令人太寒心了!急盼您的答复!

医疗纠纷
2005-01-10 14:44:15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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