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各位老师,我是刚刚毕业的学生,同学家被物业公司停电8年,法院立案后认定物业公司侵权,责令其停止侵权,但依旧被限电!同学家主张侵权期间损失十几万租房损失,但法院仅仅判赔付3个月的,并且要求我同学支付八年物业费!法律依据居然是结合案件审限三个月的规定,所以补偿三个月租房损失!说没有及时主张权益所以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法院没请问老师该判决是不是有问题?承担责任的比例是不是过大了?物业公司八年前有书面通知终止物业服务,为什么还支持补交八年的物业费?这不合理啊?请各位老师帮学生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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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侵权赔偿,
侵权责任法第二条规定了财产权利,第三条规定了侵权责任赔偿的依据,第十九条规定了财产损失的赔偿数额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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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