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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咨询下,离婚了户口在男方,怎么能再次办理结婚使用

民事相关
2020-11-01 17:32:42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 1、离婚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起诉离婚。 2、双方都同意离婚的话,协商好财产分割、孩子的抚养以及抚养费等相关问题去婚姻登记部门办理即可。 3、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离婚,诉讼中主张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4、离婚时关于孩子的抚养权是这样规定的:2岁以下的孩子有女方抚养;2岁--10岁的孩子根据具体情况,看哪方抚养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就有哪方抚养;10岁以上的孩子还要考虑孩子的意愿。 5、抚养费是这样规定的:未抚养孩子的一方要支付抚养费,抚养费数额是未抚养孩子的一方的个人收入的20%--30%之间。 6、由于一方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主张过错方少分夫妻共同财产。
  • 办理离婚证,户口迁移到哪里,就在哪里办理,按照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协议离婚需要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县(市)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协议离婚办理:
      一、申报条件:
      1、双方当事人系合法登记的夫妻;
      2、双方当事人离婚是完全自愿的;
      3、双方当事人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双方当事人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协议的;
      5、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户口是本地辖区的常住户口;
      6、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7、当事人提供的证件原件,必须是合法、完整、真实、有效。
      二、办理材料:
      1.户口薄;
      2.居民身份证;
      3.《结婚证》;
      4.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券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5.同底色,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单人照片各二张。
  •   结婚登记需要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没有户口本需要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可以到本人户口所在的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户口证明,持户口证明同样可以办理结婚登记;  是集体户口没有户口本的,可以到单位所在地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户口证明,或找到《常住人口登记表》(一般都由单位或者单位所在地的派出所保管登记表),即可办理结婚登记;  没有身份证的要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可以用用有效的临时身份证办理结婚登记。
  • 向当地户籍管理部门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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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