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最近和父母办理的分户,因为没有自己的宅基地,所以户口本的地址上是原来宅基地号-1,这样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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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分房产再分户。公民分户的标准是一家虽同居一处,但经济独立,分别生活,可以 分别立户。分户的条件是实际住房有两个以上自然间,且单独生活。单元楼房的分户仅限于
离婚分户,筒子楼的分户按平房分户办理。自建房等违章建筑不予分户。
(1)一家同居一处,因
结婚单独居住,不在一起生活的;
(2)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离婚当事人有房屋
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
(3)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
房产纠纷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
(4)已办理了私房析产、赠予以及
继承手续的;
(5)已在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了房契分户手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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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户不会影响到
继承权,继承权是一种法定权利,没有法定理由们不会被剥夺;继承权是指
继承人依法取得
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包括两种含义:(1)客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继承开始前,公民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遗嘱的指定而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资格,即继承人所具有的继承遗产的权利能力。(2)主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当法定的条件具备时,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留下的遗产已经拥有的事实上的财产权利,即已经属于继承人并给他带来实际财产利益的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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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屋作为遗产的,可以依法继承。农村宅基地不是个人财产,不能继承。
农村房屋作为
遗产继承问题:按照《继承法》规定,有遗嘱的,按照
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由配偶、子女、父母继承。遗产继承不论户口,非农业户口的子女可以按遗嘱继承或
法定继承农村房屋。
农村宅基地问题:按《土地法》相关规定,农村宅基地属集体所有,是集体按“一户一基”的规定划拨给村民建房用地,农民有使用权,没有处分权,也就无所谓继承权了。
农村
房产继承后,连同宅基地可以继续使用,如要出让须经集体(村委会)同意,因为宅基地是集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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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