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交半年房租,没到期要退房 房东不退房租跟押金,没有签合同

合同纠纷
2020-11-04 06:55:05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一般情况下,出租人和承租人都不能随意终止合同。但在一定条件下,双方可提前终止合同,对于承租人来说,为保护自己的权益,应了解出租人提出提前终止租赁合同须具备的条件或理由,主要有:
    1: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将住房转租、转让和转借给他人;
    2:承租人利用承租的住房从事非法活动,危害社会的公共利益;
    3:承租人不遵守合同规定,拖欠房租和水电等费用累计达6个月;
    4:承租人违反合同规定,不经出租人的同意擅自改变住房用途;
    5:承租人严重损坏住房或住房内的设备、设施而拒不维修和赔偿的;
    6:出租人因事先无法预料到的事情而必须收回住房自住;
    7:出租的住房由于地震等原因发生重大损坏,威胁居住者的人身安全,且由房管部门书面证明应该改建。

    作为承租人,在以下情况下亦可解除合同,但应事先通知并与出租人协商:
    1:租赁的住房发生重大损坏甚至有倾倒的危险,而出租人拒不维修;
    2:承租人在租赁该住房期间,已建成或购买了自己的住房,不需要再居住;
    3:承租人的工作单位迁离城市或新的工作单位距离租赁的住房很远,交通不便,需要重新租赁住房。
    值得一提的是,承租人由于第一条原因提出终止租赁合同时,不需给出租人补偿,承租人由于后两条原因需要终止合同的,要给予出租人适当的补偿。
  • 《合同法》第236条规定:“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已经到期2个月”,证明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2个月前租房人续交了1年房租”,证明对方的要约是继续租赁一年,而你接受了对方的租金,表明你同意了对方的要约,构成承诺行为,合同期限达成一致,即一年。
  • 如果因承租方个人原因要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属于违约行为,要承担违约责任,先看看合同中约定的违约责任标准,承担后如押金有剩余可退还。一般很难,大多数情况下,合同中的违约金标准同押金数额是一致的。当然,如果双方解约时能协商一致,不扣押金,以双方最终确认为准。
  • 尊敬的咨询者,您好!可以退的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