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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怀孕离职,但是保险还是挂靠在公司在买,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能都领吗

交通事故
2020-11-03 01:14:42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你可以到当地社保部门咨询的。
  • (一)生育医疗保险费的来源
    生育医疗保险基金来源为基本医疗保险费及其利息、财政补贴和其他收入。
    (二)生育医疗保险费的缴交及帐户管理
    1、生育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按缴费基数的0.5%缴交;
    2、生育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生育医疗保险基金,不建立个人帐户
    (三)生育医疗保险的保险待遇
    参加生育医疗保险的参保人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其产前检查、分娩住院、产后访视、计划生育手术的基本医疗费用(不含婴儿费用)由生育医疗保险基金支付。
    1、围产期检查:13次,直接刷社保卡
    2、分娩住院:按社保局规定的额度
    3、产后访视
    4、计划生育手术
    (四)哪些情况,不属于生育医疗保险责任范围?
    1)未参保深圳市社保生育医疗保险的(参加综合医疗保险)
    2)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
    3)不含婴儿费用
    (五)需要说明的:
    1)关于在异地产前检查、分娩住院、计划生育手术:比照深圳市标准报销
    (限参保生育保险人员)
    2)关于生育保险金报销的时间规定:
    出院之日起六个月内。
  • 离职后,原单位从其公司账户内做减员处理,然后你可以自己按自由职业者的身份自己继续缴纳社会保险,也可以转到新公司账户内,让新公司继续缴纳社会保险。
    如果新公司在外地的,还需要先办理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手续。办理转移手续前必须提供,所需转移到的新地方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详细地址、单位名称、开户行名称、银行帐号等相关手续给以自谋职业者缴费的服务中心。
  • 《保险法》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第四十七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第四十八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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