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 我和旅行社签有合同我个人承担债权债务,现在别家债权人让旅行社还了债务,旅行社可以通过民事诉讼来让我偿还,我也同意并在还,我想再问一下,我在旅行社工作时是我接业务并安排到各地接待,由于公司不管我们的资金,当亏损时决定不做了,所以别家各地接待旅行社找我原先在的旅行社要钱,旅行社也给了他们,所以旅行社通过认识的公安分局的经侦队立案说我涉嫌侵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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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也不应构成,因为当时约定债权债务由你承担.公安机关立安侦察,主要找你侵占的相关证据,如果证据不充分,公安机关不会继续侦察,公安机关对你采取强制措施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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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